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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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峡江县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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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赣0823行初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峡江县民政局 | 10000 | 准许原告X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8-28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峡民初字第350号 | 原告 | 原告: 峡江县民政局 被告: X某某,峡江县波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 71000 | 一、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赔付原告峡江县民政局损失71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峡江县波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峡江县民政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45元,减半收取为772.5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9-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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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赣0823行初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峡江县民政局 | 峡江县人民法院 | 2018-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