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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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税一﹞许准字﹝2020﹞第﹝430﹞号 | 税务行政许可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2020-10-2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 | |
2 | 350123100007671 | -- | 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制售熟食品;零售卷烟零售生鲜食品、蔬菜、水果;零售日杂、百货、五金(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文具、服装、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91350123751386282N | 营业执照 | 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制售熟食品;零售卷烟零售生鲜食品、蔬菜、水果;零售日杂、百货、五金﹝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文具、服装、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03-07-18 | 2033-07-17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350123100044170 | -- |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造价咨询、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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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6)闽01民初471号 | 被告 | 原告: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 被告: 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8-02 |
2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6)闽01民初463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8-02 |
3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6)闽01民初464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8-02 |
4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6)闽01民初462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8-02 |
5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6)闽01民初461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8-02 |
6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6)闽01民初469号 | 被告 | 原告: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 被告: 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8-02 |
7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6)闽01民初470号 | 被告 | 原告: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 被告: 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8-02 |
8 | 其他 | (2008)榕民初字第661号 | 被告 | 原告: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 被告: 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55900 | 准许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撤回对被告罗源县新多尔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97.5元,减半收取598.75元,由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负担。 ...更多 | 2008-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