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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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苏0508执502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苏0508民初506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3-04-03 |
2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执936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苏0591民初791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3-02-27 |
3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81执587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11-01 |
4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执552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苏0591民初1451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10-28 |
5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执540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苏0591民初600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10-18 |
6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执539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苏0591民初464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10-17 |
7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执538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苏0591民初949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10-17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2)苏0508民初506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苏州信联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乐栈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W某某 | -- | 一、被告苏州信联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乐栈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支付55266.83及逾期付款利息(以55266.8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计算标准自2022年7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W某某对被告苏州信联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乐栈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2元,减半收取591元,财产保全费580元,合计1171元,由被告苏州信联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乐栈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2-09-28 |
9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执578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591民初1223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09-27 |
10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执492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苏0591民初950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09-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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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Q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4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6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7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10-15 | |
8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P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6-22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 Z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5-18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 H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3-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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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591民初1906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F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2 | -- | (2023)苏0591民初1907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D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5民初1245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艾迪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C某某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26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5民初75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苏州云彩鸿佑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云彩时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山东新鸥鹏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7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5民初75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苏州云彩鸿佑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云彩时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山东新鸥鹏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21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591民初1156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Z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8-21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591民初1163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J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8-21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591民初1163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W某某,昆山弘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8-15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591民初1149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F某某,苏州沃多晟机械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8-14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591民初444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被告: Z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3-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