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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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D74236违反客货运输管理行为 | 已履行完毕 | -- | 洪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7-01-18 | 鄂荆运罚〔2017〕D70004号 | |
2 | 鄂D73322违反客货运输管理行为一案 | 当事人说2017年1月12日履行完毕 | -- | 洪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12-30 | 鄂荆运罚〔2016〕D700103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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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交)2019第000013号 | 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许可: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载货车)行驶证、号牌核发 | 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许可: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载货车)行驶证、号牌核发 | 2019-03-18 | 2029-03-18 | 洪湖市公安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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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8)鄂1083执448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鄂1083执448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时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5-24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1083民初162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 | 85107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83000元;
二、原告L某某在获得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赔偿款后立即返还被告Z某某2107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043元,减半收取1521.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8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1083民初1627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Z某某,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N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N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12-17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1083民初156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 | 418236.93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11万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232115.39元;
上述第一、二款项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
三、原告L某某在获得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赔付后的当日返还被告L某某76121.54元;
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746元,减半收取3373元,被告L某某负担3292元,原告L某某负担8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23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1083民初36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Z某某,Y某某,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 | 182144.54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在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C某某118744.28元、赔偿原告C某某26398.87元、赔偿被告Z某某10799.36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被告Y某某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C某某6748.15元、赔偿原告C某某1753.88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三、原告C某某在获得本判决第一项赔付款后当日返还被告Z某某垫付款17700元;
四、驳回原告C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778元,减半收取1889元,原告C某某、C某某负担442元,被告Z某某负担1385元,被告Y某某负担62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10 |
6 | 合同纠纷 | (2017)鄂1083民初1106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洪湖市云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永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益农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陈兵,C某某 | 38000000 | 一、被告洪湖市云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北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利息(①本金1300万元的利息从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按照年利率10.44%计算,从2016年9月28日起至借款清偿日止按照年利率13.572%计算;②本金500万元的利息从2016年4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按照年利率9.72%计算,从2016年12月2日起至借款清偿日止按照年利率12.636%计算;③本金200万元的利息从2016年4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11日按照年利率9.72%计算,从2016年12月11日起至借款清偿日止按照年利率12.636%计算)。
二、如被告洪湖市云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按期清偿上述款项,由被告洪湖市云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房地产他项权证载明的房地产【权证号分别为:洪湖市房他证新堤字第××号《房屋他项权证》、洪湖他项(2015)第147号《土地他项权证》;洪湖市房他证峰口字第××号《房屋他项权证》、洪湖他项(2013)第229号《土地他项权证》;洪湖市房建峰口字第2015000010号《他项权证》】在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责任,原告对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永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益农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C某某对本判决书第一条确定的债务中18000000元本金及利息在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四、驳回原告湖北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1800元,由被告洪湖市云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29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鄂1083民初80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H某某,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 | 200257.95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W某某经济损失12万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另赔偿原告W某某经济损失41431.95元。
上述一、二项赔偿款合计人民币161431.9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
三、原告W某某在获得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赔偿款后,当日返还给被告H某某人民币38826元。
四、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086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13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鄂1083民初74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Z某某,Z某某,张述传 被告: Y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458504.84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F某某、Z某某、Z某某、张述传458504.84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F某某、Z某某、Z某某、张述传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596元,减半收取1298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07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鄂1083民初74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X某某,Z某某,张述传 被告: Y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458504.84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F某某、X某某、Z某某、张述传458504.84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F某某、X某某、Z某某、张述传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596元,减半收取1298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07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鄂1083民初4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G某某,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L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63040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Y某某885**.57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Y某某721**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Y某某87**.86元。
二、原告Y某某在收到上述赔偿款后,当日返还被告G某某垫付款67024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6元,减半收取688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146元,被告G某某负担5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3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荆州市长江大学支行,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7-03-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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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洪湖市云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永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益农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C某某 | 洪湖市人民法院 | 2018-05-2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洪湖市云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永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益农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C某某 | 洪湖市人民法院 | 2017-1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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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 |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16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洪湖市永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C某某,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益农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云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洪湖市人民法院 | 2018-02-14 | |
3 | -- | (2014)鄂洪湖民初字第0120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洪湖市运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 | 洪湖市人民法院 | 2014-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