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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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4-08 | 〔2020〕鄂0503执32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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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0503执32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0503执324号 | 被执行人 | - | 30682.59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宜昌威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884.59元,或者扣留、提取其相同的收入,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宜昌威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9899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申请执行人尤开金支付利息;
三、被执行人宜昌威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9899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向申请执行人尤开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若查封、扣押财产,被执行人必须于财产查封、扣押后三日内自觉履行上述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5-26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鄂0503民初36号 | 其他 | - | -- | -- | 2019-05-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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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宜昌威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19-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