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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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青0104执757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作出的(2023)青0104民初590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4)青0104执757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更多 | 2024-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