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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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查结论: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更多 | 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5000 | 巨野县交通运输局 | 2023-03-02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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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交大件许字﹝2022﹞00359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2022-09-20 | 2028-09-19 |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 |
2 | 苏交大件许字﹝2022﹞171742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2022-09-21 | 2028-09-20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
3 | ﹝2023﹞新审批(货运)决定字707号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 换发 | 2024-03-14 | 2028-02-29 | 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4 | 370911202204260605 | 准予行政许可 | 钢结构 | 2022-04-25 | 2022-04-26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5 | 登记2018/02/23 | 在营(开业)企业 | 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汽车销售、维修;轮胎、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矿山配件、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钢材、建材(不含沙石)、装饰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通讯器材、水暖器材、消防器材、照明器材、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的销售;保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8-02-23 | 2099-12-31 | 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330501221122897262092 | 330501221122897262092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件号330501221122897262092准予许可 | 2022-11-22 | 2099-12-31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
7 | 空 | -- | 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汽车销售、维修;轮胎、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矿山配件、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钢材、建材(不含沙石)、装饰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通讯器材、水暖器材、消防器材、照明器材、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的销售;保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 | 新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8 | 苏交大件许字﹝2022﹞216296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2022-11-22 | 2028-11-17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
9 | ﹝A3700002024042262564﹞ | 关于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业务 | 关于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的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业务 | 2024-04-28 | 2024-05-28 |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 |
10 | [2016]新交运管(货运)决定字(0002)号 | -- |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 | -- | 新泰市运输管理处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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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鲁0982执406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数额的存款;
二、扣划、提取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2-17 |
2 | 劳动争议 | (2019)鲁09民终1780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7-26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鲁0921民初4342号 | 原告 | 原告: 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项城市路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 | -- | 本案中止诉讼 | 2018-12-21 |
4 | 劳动争议 | (2018)鲁0982民初4722号 | 原告 | 原告: 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18000 | 一、确认原告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C某某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C某某工资1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07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鲁0702执670号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鲁J×××××号重型仓栅式货车一辆的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8-06-22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鲁0702民初93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W某某,H某某,W某某,W某某 被告: J某某,青岛博宇牧业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S某某1,S某某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 | 589552.92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五原告损失57198.8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在商业险合同限额内赔偿五原告损失159706.24元;
三、被告L某某、L某某、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连带赔偿五原告损失372647.88元;
四、被告J某某、青岛博宇牧业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三项赔偿义务各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41元,减半收取4770.50元,财产保全费620元,合计5390.50元,由被告L某某、L某某、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连带负担3635.5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担17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14 |
7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7)鲁0702财保648号 | 被申请人 | - | -- | 扣押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鲁J×××××号重型仓栅式货车一辆,期限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3日。
案件申请费620元,由申请人W某某、H某某、T某某、W某某、W某某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7-12-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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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新泰市路顺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