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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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罚款贰万元 | 20000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5-09 | 江阴交路执〔2023〕29号 | |
2 | 案发时间:2023年03月15日09时30分,案发地点:江阴市圣廷街3号一楼会议室,车辆信息,违法事由: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更多 | 罚款贰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 20000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5-09 | 江阴交路执202329号 | |
3 | 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 1,500.00 | -- | 靖江市运输管理处 | 2016-07-21 | 靖江交道罚字〔2016〕第000071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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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0-07-27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0-07-30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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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锡320281016531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0-27 | 2027-10-26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
2 | 锡320281015856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07-24 | 2027-07-23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
3 | 锡320200100076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4-03-07 | 2028-03-06 |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 |
4 | (02812025-4)公司变更[2017]第08230029号 | -- | 变更登记 | -- | 2037-09-23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02811503-11﹞公司变更﹝2020﹞第07280060号 | 企业设立登记 | 变更登记 | 2020-07-28 | 2037-09-23 |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 |
6 | 锡320281016533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0-27 | 2027-10-26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
7 | 锡320281016532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0-27 | 2027-10-26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
8 | 锡国税澄许准(2016)4806号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 2099-12-31 | 江苏省江阴市国家税务局 | |
9 | 锡320200100075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4-03-07 | 2028-03-06 |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 |
10 | 锡320281015855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07-24 | 2027-07-23 |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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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苏0281民初1608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 24000 | 准许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Z某某已预交),由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03-05 |
2 | 合同纠纷 | (2017)辽0283民初687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Z某某,G某某,盐城市吉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支公司,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24000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C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10-30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苏0281民初231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C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 688362.3 | 一、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赔偿H某某336854.05元,扣除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垫付14654.2元,余款322199.85元,该款由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H某某。
二、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垫付的14654.2元。
三、驳回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64元、鉴定费2560元,共计3724元(原告H某某已预交),由C某某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H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7-06-26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澄青民初字第0081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 125478.27 | L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损失共计71721.67元。由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40927.60元,扣除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代为垫付的12829元,余款28098.6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L某某;由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赔偿30794.07元(已履行)。(款汇至L某某账户,户名:L某某;账号:××;开户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市民卡)
二、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垫付款12829元。(款汇至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浦发银行江阴支行)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0元、鉴定费2658元,共计2968元(原告L某某已预交),由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担2468元(已履行);由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负担5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L某某。(款汇至L某某上述账户)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三份,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 ...更多 | 2015-11-27 |
5 | 合同纠纷 | (2014)澄滨民初字第1477号 | 原告 | 原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准许原告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30元(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4-08-28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澄民初字第050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G某某,盐城市吉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支公司,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24000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Y某某负担。 ...更多 | 2014-05-12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澄民初字第050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Z某某,G某某,盐城市吉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支公司,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24000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C某某负担。 ...更多 | 2014-05-12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澄民初字第1105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L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142472 | P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损失71236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23482元(含医疗费用148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由L某某赔偿33427.80元;由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赔偿14326.20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应赔偿的款项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P某某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0元、公告费650元、司法鉴定费2360元,合计3730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负担1230元;由L某某负担1750元;由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担750元(P某某同意其预交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司法鉴定费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P某某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11×××05。 ...更多 | 2014-02-13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澄民初字第110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145612 | L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损失72806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24976元(含医疗费用2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由L某某赔偿33481元;由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赔偿14349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应赔偿的款项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0元、公告费650元、司法鉴定费2360元,合计3740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负担1283元;由L某某负担1720元;由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担737元(L某某同意其预交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司法鉴定费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11×××05。 ...更多 | 2014-02-13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澄民初字第117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G某某,盐城市吉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支公司,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121984 | 一、Z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损失60992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55992元(含医疗费用1110元、不含精神损害抚慰金);由G某某赔偿500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支公司、G某某应赔偿的款项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Z某某支付;
二、Z某某、盐城市吉盛运输有限公司对G某某应承担的赔偿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Z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0元、公告费650元、鉴定费2498元,合计3798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支公司负担3487元;由G某某负担311元(Z某某已预交3798元,Z某某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鉴定费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支公司、G某某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支公司、G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Z某某。Z某某、盐城市吉盛运输有限公司对G某某应负担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11×××05。 ...更多 | 2014-01-2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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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L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4-02-08 | |
2 | 裁判文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G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12-21 | |
3 | 裁判文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G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12-21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L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11-13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L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11-13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G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10-19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G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10-19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G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08-19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G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08-19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L某某、L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3-04-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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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苏0281民初6119号 | 原告 | 原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3-05-25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281民初447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0-10-16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281民初447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 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0-07-22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582民初506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C某某,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20-06-03 | |
5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2018)苏0281民初9112号 | 原告 | 原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明支公司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8-09-29 | |
6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4)澄滨民初字第1477号 | 原告 | 原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4-08-28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4-02-14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4-02-14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4-02-13 | |
10 | -- | (2013)澄民初字第1105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江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L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4-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