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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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8民再159号 | 被告 | - | -- | 一、撤销本院(2023)鲁08民终2331号民事判决与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2022)鲁0828民初294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Y某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4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900元,均由被申请人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29 |
2 | -- | (2022)鲁0828民初294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L某某,济宁交运集团金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Y某某,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金乡汽车站 | 240000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Y某某240000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50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3-17 |
3 | 仲裁程序案件 | (2020)鲁08民特58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申请人S某某的申请。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申请人S某某负担 | 2020-12-10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鲁0811民初287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 | 驳回原告S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22 |
5 | 其他 | (2019)鲁0811民初21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 | 驳回原告S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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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8民再159号 | 被告 | -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2 | 合同纠纷 | (2023)鲁08民终2331号 | 被告 | -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