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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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010102202400120012 | 建筑能效标识证书 | 建筑能效测评 | 2024-04-19 | 2099-12-31 | 万州区住建委 | |
2 | 渝道运公发﹝2023﹞11235001011302324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2023-11-27 | 2099-12-31 | 万州区交通局 | |
3 | 渝道运公发﹝2023﹞11235001011295775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2023-11-27 | 2099-12-31 | 万州区交通局 | |
4 | 渝道运公发﹝2023﹞11235001011302113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2023-11-27 | 2099-12-31 | 万州区交通局 | |
5 | 渝道运公发﹝2023﹞11235001011297239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2023-11-27 | 2099-12-31 | 万州区交通局 | |
6 | 渝道运公发﹝2023﹞11235001011297039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2023-11-27 | 2099-12-31 | 万州区交通局 | |
7 | 万州城管绿许字﹝2023﹞第4号 | 重庆市万州区移植砍伐城市园林树木占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许可证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2023-06-08 | 2099-12-31 | 万州区城管局 | |
8 | 渝道运公发﹝2023﹞11235001011297534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2023-11-27 | 2099-12-31 | 万州区交通局 | |
9 | 渝道运公发﹝2023﹞11235001011301793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常规公交线路运力新增经营申请 | 2023-11-27 | 2099-12-31 | 万州区交通局 | |
10 | 建字第500101202300020号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申明坝公交场站建设工程位于万州区沙河街道凤仙社区范围(万州区天城组团Ⅲ分区ⅢD04-03-02/02地块),总建筑面积2173平方米 ...更多 | 2023-05-29 | 2024-05-28 |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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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渝0101民初395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L某某 | 65794.22 | 一、被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M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财产损失共65794.22元,其中42795.20元支付给原告M某某,余22999.02元支付给被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2元,减半收取241元,由被告天洋公交客运公司负担200元,原告M某某负担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3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渝0101民初718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 | 96010.23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68031.53元;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27978.7元;
三、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7元,简易程序结案减半收取479元,由被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06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渝0101民初589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Y某某,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重庆护航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 | 78709.56 | 一、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支付给原告Z某某有关损失共76836.67元。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支付给原告Z某某有关损失55709.56元。
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支付给被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垫付的费用21127.11元。
四、被告重庆护航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支付给原告Z某某有关损失1872.89元。
如果义务人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3元,减半收取572元,原告承担343元,被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和重庆护航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承担11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并收到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未在本院预交上诉费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7-20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渝0101民初4254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万州支公司 | 36969.16 | 一、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万州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16080元;
二、第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20889.16元;
三、驳回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200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200元,(原告天洋公交公司预交953元,被告L某某直付200元给原告天洋公交公司,余753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3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渝0101民初9703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重庆市经叁物流有限公司 | 17607.15 | 一、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损失17607.15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C某某承担。
本案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22 |
6 | 其他 | (2019)渝0101行初57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0000 | 准许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4-15 |
7 | 其他 | (2018)渝0101民初14164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 | 25035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保险金2503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4元,减半收取422元,由原告负担170元,被告负担252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应负担之金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并收到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未在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18-11-28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渝0101民初8492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自愿承担。 ...更多 | 2018-07-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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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渝0101民初213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2 | -- | (2024)渝0101民初213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3 | -- | (2024)渝0101民初93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渝0101民初15566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被告: D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Q某某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2-21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渝0101民初15566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被告: D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Q某某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2-21 | |
6 |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 (2023)渝02民终2859号 | 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7 |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 (2023)渝02民终2859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渝0101民初12900号 | 被告 | 原告: R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X某某,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渝0101民初12900号 | 被告 | 原告: R某某 被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X某某,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渝0101民初9334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H某某,重庆市天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