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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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警告、罚款600元、责令限期改正 | 600 |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08-12 | 京朝卫公罚〔2022〕050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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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05民初5896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北京忠胜美容有限公司,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Y某某撤诉处理。 | 2022-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