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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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纠纷 | (2019)豫1328民初4289号 | 原告 | 原告: 唐河县第四高级中学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县支公司 | 254803.07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四高中保险金254803.0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6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11-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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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2019)豫13民终8177号 | 被上诉人 | -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4 | |
2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19)豫1328民初4289号 | 原告 | 原告: 唐河县第四高级中学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县支公司 | 唐河县人民法院 | 2019-09-03 | |
3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19)豫1328民初4056号 | 原告 | 原告: 唐河县第四高级中学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县支公司 | 唐河县人民法院 | 2019-09-03 | |
4 |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 (2018)豫1328民初487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县支公司,唐河县第四高级中学 | 唐河县人民法院 | 2018-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