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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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 -- | -- | -- | 2018-07-26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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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7)湘02民终64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予以免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5-16 |
2 | 劳动争议 | (2016)湘02民终172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2-07 |
3 | 劳动争议 | (2016)湘02民终175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M某某负担,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2-07 |
4 | 劳动争议 | (2016)湘02民终172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S某某负担,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1-05 |
5 | 劳动争议 | (2016)湘0211民初97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株洲市时代驾校有限责任公司 | 9650.72 | 被告株洲市时代驾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S某某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7650.72元并向原告S某某返还押金2000元,共计9650.72元;
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按本判决确定的诉讼费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现金交纳的,直接向农行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点交纳。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农业银行株洲市荷塘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8-1611010400026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 ...更多 | 2016-09-09 |
6 | 劳动争议 | (2016)湘0211民初972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株洲市时代驾校有限责任公司 | 6361 | 限被告株洲市时代驾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M某某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4361元并向原告M某某退还押金2000元,共计6361元;
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依法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按本判决确定的诉讼费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现金交纳的,直接向农行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点交纳。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农业银行株洲市荷塘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8-1611010400026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 ...更多 | 2016-09-06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株中法民一终字第87号 | 被告 | - | 5668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17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