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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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 -- | -- | 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榕城分局 | 2016-03-08 | 揭榕工商行处字〔2016〕24号 | |
2 |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 -- | -- | 揭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6-01-22 | 揭西工商行处告字〔2016〕第1号 | |
3 |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 -- | -- | 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5-08-27 | 揭市蓝城工商处字〔2015〕62号 | |
4 |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 -- | -- | 揭阳市揭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5-05-28 | 揭东工商行处字〔2015〕32号 | |
5 | 违反发票管理行为 | -- | -- |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2015-01-28 | 揭国税一稽罚〔2015〕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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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S4452FB12210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新申请两张基站执照 | 2024-01-26 | 2028-12-31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2 | 2024S4452FB1264575(新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新申请307张5G基站执照 | 2024-03-04 | 2030-12-08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3 | (445200)市监(特)许准字﹝2023﹞01972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电梯新设备登记 | 2023-06-28 | 2099-12-31 |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2023S4452FB117765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新申办120张基站执照 | 2023-12-15 | 2030-12-08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5 | 445220200001/E0001-E00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延续4份卫星地球站执照 | 2023-04-25 | 2027-11-27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6 | 2023S4452FB100805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新申办89张5G基站无线电台执照 | 2023-03-21 | 2026-03-20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7 | (445221)市监(特)准许字﹝2022﹞第0274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叉车 | 2022-05-30 | 2099-12-31 |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2022S4452FB072887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申办17个基站的无线电台执照 | 2022-08-15 | 2025-08-14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9 | 2022S4452FB08160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新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2022-11-04 | 2025-11-03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10 | (445221)市监(特)准许字﹝2022﹞第0207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电梯 | 2022-05-20 | 2099-12-31 |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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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粤5224民初80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963.32元,减半收取计1981.66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8-17 |
2 | 其他 | (2020)粤5202执51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15 |
3 | 合同纠纷 | (2019)粤52民终393号 | 被上诉人 | - | 3197876 | 一、撤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5202民初32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5202民初32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东莞市隽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通信费用319.7876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7年11月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24%计);
三、驳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东莞市隽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0800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负担26358元,东莞市隽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344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6530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负担26846元,东莞市隽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2968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21 |
4 | 合同纠纷 | (2018)粤52民终573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2017)粤5202民初164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080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9-26 |
5 | 其他 | (2015)揭中法行终字第10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 2015-04-08 |
6 | 其他 | (2015)揭中法行终字第7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3-20 |
7 | 其他 | (2015)揭中法行终字第6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5-03-20 |
8 | 其他 | (2014)揭榕法行初字第26号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榕城分局 | -- | 驳回原告Y某某要求确认被告作出的揭榕工商处告字二(2014)第73号《处理举报线索告知书(二)》违法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2-18 |
9 | 其他 | (2014)揭榕法行初字第25号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榕城分局 | -- | 驳回原告Y某某要求确认被告作出的揭榕工商处告字二(2014)第72号《处理举报线索告知书(二)》违法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2-18 |
10 | 其他 | (2014)揭榕法行初字第23号 | 第三人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榕城分局 | -- | 驳回原告X某某的起诉。
原告X某某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2-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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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2023)粤5203民初334号 | 被告 | 原告: 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狮头经济联合社 被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2023-03-28 | |
2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2022)粤1302民初2226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2-15 | |
3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2018)粤52民终573号 | 其他 | - |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05 | |
4 | -- | (2014)揭榕法行初字第25号 | 其他 | 原告: Y某某 被告: J某某,S某某 |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2014-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