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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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运管(许可)字【2014】001947号 | -- | 提出新开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 | -- | -- | 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 |
2 | ﹝高﹞登字﹝2022﹞第1536号 | 登记通知书 | 变更登记 | 2022-09-29 | 2099-12-31 |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 |
3 | 冀石高邑国税许变更准字〔2018〕第30号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 2099-12-31 | 河北省高邑县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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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津0116民初2888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Y某某,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 59938.07 | 一、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原告医疗费10000元、误工费22703.4元、护理费11351.7元、交通费1000元,以上共计45055.1元;
二、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保险金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医疗费13187.97元(43959.92元×30%)、住院伙食补助费570元(1900元×30%)、营养费1125元(3750元×30%)、鉴定费420元(1400元×30%),以上共计15302.97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9元,减半收取计404.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202.5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202元。(原告Z某某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案件受理费202元给付原告Z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0-2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冀0127执异14号 | 申请人 | - | 10000000 | 一、追加Q威尔燃气、天津W威尔燃气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在尚未交纳出资的1000万元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本院(2021)冀0127民初174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二、Q威尔燃气、天津W威尔燃气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清偿(一)项确定债务及利息。
被申请人或申请人不服本裁定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1-08-25 |
3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13执103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1036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8月2日结案 ...更多 | 2021-08-02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津0116民初1859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Y某某,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7-09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983民初2312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F某某,L某某,C某某1,C某某2,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公司 | 601890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公司在冀B×××××号车所投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10930元;
二、被告L某某、C某某、F某某、C某某1、C某某2在继承死者C某某遗产范围内赔付原告各项损失601890元。
以上有给付内容的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原告承担1291.6元(已交纳),由被告L某某、C某某、F某某、C某某1、C某某2承担4153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公司承担1455.4元,(限判决生效之日交纳,诉讼费用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黄骅支行,户名:黄骅市人民法院,账号04×××23)。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03 |
6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13民初1607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安老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 386000 | 一、被告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西安老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赁费人民币143000元,并以143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违约金,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止);
二、被告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西安老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赔偿设备被扣押期间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
三、驳回原告西安老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983元,由被告承担5080元,原告承担9903元。因原告已预缴,被告应在履行付款义务时将前述诉讼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31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鲁16民终642号 | 被上诉人 | - | 2072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08元,由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12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冀0127民初174号 | 申请人 | - | 26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市飞金能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600000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12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1283民初690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Z某某,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 38427.93 | 一、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H某某36661.33元、给付Z某某966.60元。
二、驳回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0元,减半收取225元,鉴定费用800元,合计1025元,H某某自愿负担(已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4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鲁1625民初3535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滨州市祥鼎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 | 329396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赔付原告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损失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范围内赔偿原告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损失289956元;
二、被告Z某某、滨州市祥鼎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损失37440元;
三、驳回原告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4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承担2275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承担2362元,由Z某某、滨州市祥鼎运输有限公司承担3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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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苏0723民初5414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连云港常鸿物流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公司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苏0723民初5414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连云港常鸿物流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公司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苏0723民初5414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连云港常鸿物流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公司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冀0105民初139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豪胜石化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2-17 | |
5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津0116民初30400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2-11-16 | |
6 | 租赁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2-10-26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豪胜石化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2-06-24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津0116民初28884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1-10-26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冀0127民初174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飞金能源有限公司 | 高邑县人民法院 | 2021-04-07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 被告: 石家庄盛冉燃气贸易有限公司,Z某某,滨州市祥鼎运输有限公司 |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