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业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徐广银
91320116585098858E
2000万元人民币
-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10幢一单元301室
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1类资质,分别是房地产开发资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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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21

裁判文书 9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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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2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LT2016-03
旧标准
--
该项目位于雄州东路以北,新景路以东,新棠路以南,白果路以西,园林工程绿化设计方案的绿地率满足《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要求,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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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9-12-31
南京市六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01160229-3)公司变更[2016]第06200011号
旧标准
--
企业名称: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32-01-09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320116201609120101
旧标准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16.9.12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古尔兹一期B地块项目01号、2-01号、2-02号楼及地下汽车库桩基、基坑支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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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9-12-31
南京市六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320116201609120201
旧标准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16.9.12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古尔兹一期B地块项目01号、2-01号、2-02号楼及地下汽车库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及幕墙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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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9-12-31
南京市六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宁雷验(2016)第037号
旧标准
--
01栋,02栋,03栋,04栋,05栋,06栋,07栋,08栋,09栋,10栋,11栋,地下车库
--
2099-12-31
南京市六合区气象局
6
320116201703100301
旧标准
--
经审查,你单位于2017年3月1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古尔兹一期B地块项目3号楼(含地下室)桩基、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及幕墙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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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9-12-31
南京市六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六税﹞许准字﹝2020﹞第﹝210﹞号
新标准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你(单位)于2020年06月03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0年06月03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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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2099-12-31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8
﹝01160333-1﹞公司变更﹝2021﹞第01110011号
新标准
公司变更
公司变更
2012-01-10
2032-01-09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宁六防许结字[2015]11号
旧标准
--
准予结合古尔兹一期B地块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许可申请
--
2099-12-31
六合区人防办
10
苏建抗审( 2016)L080号
旧标准
--
古尔兹一期B地块3号楼(含地下室)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符合抗震要求,准予建设。
--
2099-12-31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裁判文书 9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1)苏0116执448号
被执行人
-
--
本院(2020)苏0116民初3626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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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2
合同纠纷
(2020)苏0116民初3626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被告:
Z某某,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9464.39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支付截止2020年8月4日的借款本息409464.39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二、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支付律师费20000元; 三、如被告Z某某不履行本判决第一、第二项所确定的债务,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有权对被告Z某某购买的位于南京市六合区XX街道XX路XX号XX幢XX室不动产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在抵押登记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被告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Z某某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直到被告Z某某取得南京市六合区XX街道XX路XX号XX幢XX室不动产权属证书,并办妥以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被告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了上述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Z某某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41.97元,减半收取计3870.98元,保全费2770元,合计6640.98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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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3
物权保护纠纷
(2019)苏0116民初2456号
第三人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
245667
位于六合区的不动产权归原告W某某所有。 案件受理费4985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985元。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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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
4
物权保护纠纷
(2018)苏0116民初7289号
被告
原告:
D某某
被告:
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
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D某某赔偿租金损失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元,减半收取计31元,由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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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5
合同纠纷
(2018)苏民申4552号
第三人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2018-11-14
6
物权保护纠纷
(2019)苏0116民申1号
被申请人
-
--
驳回D某某的再审申请
2018-06-27
7
合同纠纷
(2017)苏01民终10342号
第三人
-
3000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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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8
合同纠纷
(2017)苏0116民初6526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被告:
Y某某,C某某,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9637.81
一、被告Y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借款本金379637.81元及利息(截止至2017年11月21日的利息为2971.01元,自2017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双方《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性购房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就上述债务对被告Y某某名下坐落于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棠路233号10幢一单元2801室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27元,减半收取计3514元,保全费2470元,合计5984元,由被告Y某某、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027元(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账号: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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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4
9
合同纠纷
(2017)苏0116民初4944号
第三人
原告:
W某某
被告:
L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L某某1
300000
一、L某某、L某某、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协助W某某办理六合区雄州街道X室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二、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同时协助W某某办理六合区雄州街道X室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三、驳回W某某对L某某1、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该院(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账号:43×××18)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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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开庭公告 15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恢复原状纠纷
(2023)苏0116民初5751号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江苏华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23-10-16
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苏0116民初6021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被告:
Z某某,B某某,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华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23-10-11
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苏0116民初1185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被告:
M某某,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23-05-15
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苏0116民初1185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被告:
M某某,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23-03-23
5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116民初1481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被告:
G某某,G某某,Q某某,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22-06-14
6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116民初2386号
被告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被告:
Z某某,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22-06-06
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苏0116民初3626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被告:
Z某某,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20-08-05
8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19)苏0116民申1号
被申请人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19-02-19
9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19)苏0116民申1号
被申请人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19-01-29
10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18)苏0116民初7289号
被告
原告:
D某某
被告:
南京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18-12-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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