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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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号安置小区王庄廉租住房项目 | 叁万元 | -- |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3-12-24 | 宛建监罚决字〔2013〕第056号 | |
2 | 高新区3号园区保障性住房项目 | 叁万元 | -- |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3-12-24 | 宛建监罚决字〔2013〕第057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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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防质(2021)015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2021-04-26 | 2099-12-31 |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2 | 41130020231025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 | 2023-10-25 | 2099-12-31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 |
3 | 41130020230830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 2023-08-30 | 2099-12-31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 |
4 | 41130020231214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 2023-12-14 | 2099-12-31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 |
5 | 空 | -- | 对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投资,金属建材购销,对房地产业投资(上述项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除外)# ...更多 | -- | 2002-06-21 |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6 | (宛)市监特(登记)准字﹝2020﹞第345号 | 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0-11-23 | 2099-12-31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建字第411300202000135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A21号楼地上14层22354.2平方米,地下1层1500平方米,1-2层部分用途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面积3569.4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幼儿园面积1035.7平方米。A区地下室地下1层40136.7平方米,用途为人防停车及公共设施。B1号楼地上14层15110.9平方米,地下1层1200.1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物业用房面积112.3平方米。B2号楼地上14层9629.8平方米,地下1层674.9平方米,1-2层部分用途为商业面积1493.2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物业用房面积164.1平方米。B3号楼地上14层9561.3平方米,地下1层674.9平方米,1-2层部分用途为商业面积1430.8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物业用房面积82.1平方米。B5号楼地上14层9508.7平方米,地下1层666.2平方米,1-2层部分用途为商业面积1378.4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物业用房面积82.1平方米。B6号楼地上14层9619.1平方米,地下1层666.2平方米,1-2层部分用途为商业面积1482.7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物业用房面积164.1平方米。B7号楼地上14层10336.1平方米,地下1层666.2平方米,1-2层部分用途为商业面积1092.1平方米,部分用途为物业用房面积670.6平方米,部分为金融邮电设施面积449.2平方米。B8号楼地上14层22228.8平方米,地下1层1481.7平方米,1-2层部分用途为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面积3339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幼儿园面积1118.4平方米。 ...更多 | 2020-12-17 | 2099-11-27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建字第411300202000136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B9号楼地上14层5006.1平方米,地下1层441.6平方米。B10号楼地上14层4998.5平方米,地下1层424.2平方米。B11号楼地上14层4998.8平方米,地下1层422.4平方米。B12号楼地上14层4998.6平方米,地下1层421.7平方米。B13号楼地上14层5001.1平方米,地下1层424.6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物业用房面积77.9平方米。B15号楼地上14层4999.8平方米,地下1层421.7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物业用房面积187.9平方米。B16号楼地上14层5002.2平方米,地下1层422.8平方米。B17号楼地上11层3937.5平方米,地下1层416.2平方米。B18号楼地上14层14120.8平方米,地下1层1225.5平方米。B19号楼地上14层8131.8平方米,地下1层708.4平方米。B20号楼地上14层8131.8平方米,地下1层709平方米。B21号楼地上14层8131.8平方米,地下1层709平方米。B22号楼地上14层8131.8平方米,地下1层709平方米。B23号楼地上14层8131.8平方米,地下1层709平方米。B25号楼地上14层12243.8平方米,地下1层1049.4平方米,1层部分用途为文体活动面积388.4平方米。部分用途为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377.7平方米。B区地下室地下1层49520.7平方米,用途为人防停车及公共设施。 ...更多 | 2020-12-17 | 2099-11-28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宛)市监特(登记)准字﹝2021﹞第1号 | 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1-01-04 | 2099-12-31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41130020231129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 2023-11-29 | 2099-12-31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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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豫1303民初9686号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星凯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商国信(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 2021-11-10 |
2 | 合同纠纷 | (2021)豫13执8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南阳奇伟微生态基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8-30 |
3 | 合同纠纷 | (2021)豫1391执45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8-30 |
4 | 合同纠纷 | (2021)豫1391民初110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查封申请人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0)南阳市不动产权第002579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0)南阳市不动产权第0025795号的土地,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6-30 |
5 | 合同纠纷 | (2021)豫1391民初110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查封申请人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0)南阳市不动产权第002579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0)南阳市不动产权第0025795号的土地,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6-30 |
6 | 合同纠纷 | (2021)豫1391民初1106号 | 申请人 | - | 51593786.87 | 冻结被申请人南阳中商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51593786.87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南阳中商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5-17 |
7 | 合同纠纷 | (2021)豫13民初49号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中商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3-26 |
8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豫1303执264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北京中谷惠农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线渠首(南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南阳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申请本院恢复强制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26 |
9 | 合同纠纷 | (2020)豫1391民初1793号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博瑞投资有限公司 | 800 | 一、解除原告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阳博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位于南阳市两项东路96号创业大厦16楼(面积948平方米)的《租赁合同》;
二、被告南阳博瑞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5月22日房屋租赁费共计509112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509112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0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款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南阳博瑞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将租赁的位于南阳市两项东路96号创业大厦16楼房屋腾空并返还原告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被告南阳博瑞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2020年5月23日起,按800元/月计付租金至实际腾房之日止;
五、驳回原告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154元,减半收取8077元,由原告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500元,由被告南阳博瑞投资有限公司负担45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3 |
10 | 合同纠纷 | (2020)豫1303执398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豫1303执3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4-1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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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权转让纠纷 | 北京中谷惠农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线渠首(南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18-08-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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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豫1303民初264号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市恒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2-08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豫1303民初3345号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凯利达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22-06-02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豫1303民初9686号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星凯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21-11-18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豫1391民初781号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5-14 | |
5 | -- | (2020)豫1391民初1793号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博瑞投资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8-06 | |
6 | 股权转让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谷惠农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线渠首(南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18-10-31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豫1303民初621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被告: 南阳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18-10-11 | |
8 | 股权转让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南阳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中线渠首(南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18-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