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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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的通顺•三元名居(东区、西区)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更多 | 310000 |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3-21 | 冶建罚字〔2022〕第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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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鄂0281执204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鄂0281执2045号案的执行。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7-18 |
2 | 合同纠纷 | (2022)鄂0281民初132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被告: Z某某,W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39585.53 | 一、被告Z某某、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借款本金36085.53元,并支付自2022年3月21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二、被告Z某某、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律师代理费3500元;三、被告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1元,由被告Z某某、W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3-30 |
3 | 合同纠纷 | (2021)鄂0281民初5581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K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K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2-28 |
4 | 其他 | (2021)鄂0281执恢578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08-17 |
5 | 其他 | (2021)鄂0281执17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鄂0281执1773号案的执行。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6-30 |
6 | 其他 | (2019)鄂0281民初1536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敬仁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258126.36 | 一、被告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原告湖北敬仁置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09073元,利息9990.18元(暂计算至2019年3月22日),合计人民币119063.18元。定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6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59063.18元;如被告按期还款则原告自愿放弃2019年3月22日之后的利息,如被告不按期还款则应于逾期之日支付原告人民币119063.18元(已支付款项从中扣除)并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0元;
二、原告湖北敬仁置业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341元,由被告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更多 | 2019-04-29 |
7 | 合同纠纷 | (2018)鄂0281民初4251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K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K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12-20 |
8 | 合同纠纷 | (2017)鄂0281民初299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被告: Z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287594.76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借款本金143797.38元;从2016年3月3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6.55%分段计付原告至2017年8月28日止的借期内利息;从2017年8月29日起,依借款本金143797.38元,按逾期罚息年利率8.515%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至上述款项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422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05 |
9 | 其他 | (2017)鄂0281执34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6)鄂02民终135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10-28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4)鄂黄石港石民初字第00231号 | 被告 | 被告: K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2365 | 准许原告H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用236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H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05-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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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鄂0281民初132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被告: W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Z某某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2-03-22 | |
2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2021)鄂0281民初5581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鄂0281民初350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被告: L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 | 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0-11-11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被告: H某某,W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10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被告: H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 | 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0-06-10 | |
6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被告: 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H某某 |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0-03-02 | |
7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被告: H某某,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 | 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0-03-02 | |
8 | 合同纠纷 | (2019)鄂0281民初1536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敬仁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19-04-29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鄂0281民初78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 被告: 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19-02-12 | |
10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7)鄂0281民初3696号 | 原告 | 原告: 大冶市通顺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17-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