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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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豫1623刑初120号 | 其他 | - | -- | 一、被告人柴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3月4日起至2024年6月3日止。)
二、对公安机关公开拍卖111箱烟花爆竹款,由公安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更多 | 2024-03-20 |
2 | -- | (2024)豫1623刑初72号 | 其他 | - | 100649 | 一、被告人柴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9年2月22日止。先行羁押二日已折抵刑期二日。)
二、被告人马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告人柴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被告人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对公安机关收缴的赌资人民币29649元,由公安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六、对被告人柴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七、对商水县公安局扣押的被告人柴某现金人民币2000元(其中被告人柴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另人民币1000元系赌资已被公安机关收缴),由公安机关依法上缴国库。对商水县公安局扣押的被告人王某某的OPPO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更多 | 2024-03-20 |
3 | -- | (2024)豫1623刑初102号 | 其他 | - | 5000 | 被告人李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4-03-13 |
4 | -- | (2024)豫1623刑初108号 | 其他 | - | 2000 | 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4-03-13 |
5 | -- | (2024)豫1623刑初84号 | 其他 | - | 10000 | 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4-03-04 |
6 | -- | (2024)豫1623刑初70号 | 其他 | - | 38000 | 一、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日。先行羁押的8日已折抵刑期8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5日已折抵刑期23日。)
二、对被告人李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7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更多 | 2024-02-20 |
7 | -- | (2024)豫1623刑初20号 | 其他 | - | 440054 | 一、被告人林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对被告人林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27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其中在公安机关上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0元(未随案移送),依法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在本院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7元,依法由本院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4-02-04 |
8 | -- | (2024)豫1623刑初6号 | 其他 | - | -- | 被告人肖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29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更多 | 2024-01-31 |
9 | -- | (2024)豫1623刑初49号 | 其他 | - | 40000 | 一、撤销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2022)豫0927刑初237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胡某某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
二、被告人胡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9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先行羁押7日已经折抵相应刑期。)
三、对被告人胡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予以追缴,退还给被害人罗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4-01-31 |
10 | -- | (2024)豫1623刑初16号 | 其他 | - | 13000 | 被告人董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1月31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4-01-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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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豫1623行初19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6-06 | |
2 | 交通肇事罪 | (2021)豫1623刑初167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Y某某 |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21-03-30 | |
3 | 交通肇事罪 | (2021)豫1623刑初161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P某某 |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21-03-29 | |
4 | 交通肇事罪 | (2021)豫1623刑初93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Z某某 |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21-02-06 | |
5 | -- | (2015)商刑初字第207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L某某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15-12-29 | |
6 | -- | (2015)商刑初字第194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G某某,M某某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15-12-22 | |
7 | -- | (2015)商刑初字第178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Z某某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15-12-17 | |
8 | -- | (2015)商刑初字第175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L某某,L某某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15-12-10 | |
9 | -- | (2015)商刑初字第177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L某某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15-12-09 | |
10 | -- | (2015)商刑初字第137号 | 原告 | 原告: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 L某某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15-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