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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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赣01民初196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解除本院(2020)赣01民初196号民事裁定中对被申请人江西贝融循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古力围、古陵波、Z某某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8-18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赣01民初196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江西交建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江西贝融循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古力围,古陵波,Z某某 | 13336333 | 准许原告江西交建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1818元,减半收取计5090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5909元,由原告江西交建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8-12 |
3 | 合同纠纷 | (2020)赣0104执159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0赣0104执1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0-08-07 |
4 | 其他 | (2020)赣0104执15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M某某名下位于衢州市西江月花园*幢*单元*室、衢州市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M某某名下位于南昌市东湖区的查封;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M某某名下浙H×××××号奥迪汽车、浙H×××××号奔驰汽车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7-30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赣01民初196号 | 申请人 | - | 13336250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贝融循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古力围、古陵波、Z张岩青银行存款133362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西交建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7-13 |
6 | 其他 | (2020)赣0104执159号 | 申请人 | - | 11264558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M某某在银行的存款5632279元,或扣留、提取其收入5632279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5-07 |
7 | 合同纠纷 | (2018)赣01民终446号 | 被上诉人 | - | 80000 | 准许M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上诉人M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4-11 |
8 | 合同纠纷 | (2017)赣0104民初1389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交建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M某某 | 4060000 | 一、被告M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江西交建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7月27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时止,按月息1.8%计算);
二、被告M某某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江西交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律师费60000元;
三、驳回原告江西交建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48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M某某承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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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民间借贷纠纷 | 江西贝融循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G某某,G某某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