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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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浙0110民初1783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L某某,杭州乐腾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C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支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1695991.84 | 一、被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X某某1122000元;
二、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186835.5元;
三、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X某某52000元;
四、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335156.3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1076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13605,由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负担13404元,被告C某某负担4067元。
原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3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浙0110民初20273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L某某,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杭州乐腾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C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支公司,X某某 | 356052.13 |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T某某60000元;
二、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T某某198252.66元;
三、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T某某49563.17元;
四、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T某某48236.3元;
五、驳回原告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927元,由原告T某某负担2113元,由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负担3794元,由被告C某某负担2097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923元,。
原告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C某某、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3 |
3 | 其他 | (2020)浙0110民初574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25 | 准予原告L某某、L某某、L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L某某、L某某、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8-27 |
4 | 合同纠纷 | (2019)浙0110民初1308号 | 第三人 | - | 35740 | 一、被告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临时安置费14784元、一次性搬迁费3500元、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16016元,合计34300元;
二、反诉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款项1440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3312元,由原告Y某某承担2626元,被告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68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69元,由反诉原告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151元,反诉被告Y某某承担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06 |
5 | 合同纠纷 | (2019)浙01民终6281号 | 第三人 | - | 4037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356元,由杭州余杭区经济开发区B边友祥家具商行负担3824元,由杭州嘉润万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532元。(杭州余杭区经济开发区B边友祥家具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退费手续)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1-17 |
6 | 其他 | (2019)浙0110行初166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10000 | 准许原告J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J某某自愿负担 ...更多 | 2019-11-21 |
7 | 合同纠纷 | (2019)浙0110民初1300号 | 第三人 | - | 10000 | 一、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对被告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三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的起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撤回对反诉被告Z某某的起诉。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本案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反诉原告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 ...更多 | 2019-10-31 |
8 | 合同纠纷 | (2019)浙0110民初2496号 | 原告 | - | 309465 | 一、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支付被告(反诉原告)Y某某赔偿款3669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反诉原告)Y某某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租金15096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上述第一、二项品迭后,由被告(反诉原告)Y某某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114268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反诉原告)Y某某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杭州永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佣金754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四、被告(反诉原告)Y某某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违约金53375(暂计算至2019年9月30日,此后的违约金以欠付租金及佣金为本金按每日0.6‰继续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五、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杭州永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六、驳回被告(反诉原告)Y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4412元,由被告(反诉原告)Y某某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226元,由被告(反诉原告)Y某某负担1509元,原告(反诉被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负担71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9-27 |
9 | 合同纠纷 | (2019)浙01民终5429号 | 第三人 | - | 72400 | 一、维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19)浙0110民初140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
二、撤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19)浙0110民初1401号民事判决第一、四项。
三、驳回杭州余杭星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其他反诉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610元,由上诉人S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9-12 |
10 | 其他 | (2019)浙0110执120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8-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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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 | 杭州泽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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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13民初3061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被告: 杭州超酷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2 | -- | (2024)浙0113民初479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基杰润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3 | -- | (2024)浙0113民初59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4 | -- | (2024)浙0113行审5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被告: 杭州泽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5 | -- | (2023)浙0113行初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X某某,X某某 被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1-09 | |
6 | -- | (2023)浙0113民诉前调2120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基杰润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杭州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7 | -- | (2023)浙0113民诉前调2120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基杰润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杭州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113民诉前调3115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华仕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至碳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113民诉前调3115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华仕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至碳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5-19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113民诉前调3115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华仕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至碳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