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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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青01执2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2019)青0102民初199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继续执行的条件具备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5-1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青0102民初1998号 | 原告 | 原告: 青海伍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 | 588981.5 | 一、被告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青海伍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87681.5元;
二、驳回原告青海伍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73元、保全费3770元、保全担保费1300元,合计10143元,由被告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负担,与上述款项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青0102民初1998号 | 申请人 | - | 650000 | 冻结被申请人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6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5-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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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青0102民初1998号 | 原告 | 原告: 青海伍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2019-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