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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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甘0102民初4671号 | 原告 | - | 171000 | 一、驳回原告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甘肃通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60元,由原告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甘肃通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23 |
2 | 合同纠纷 | (2017)甘0602民初3632号 | 原告 | 原告: 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甘肃国际国内工程公司 | 137500 | 准许原告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50元,减半收取1525元,由原告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6-06 |
3 | 其他 | (2017)甘0602民初3632号 | 原告 | 原告: 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甘肃国际国内工程公司 | 137500 | 准许原告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50元,减半收取1525元,由原告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6-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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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甘0102民初9581号 | 原告 | 原告: 兰州源祥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通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2019-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