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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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津0104民初3726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河北区佳实泰雕塑工艺品加工部 | 1250 | 一、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被告天津市河北区佳实泰雕塑工艺品加工部将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院内的租用房屋腾交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自2023年7月1日起至判决确定腾房之日止按照每月1250元向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房屋使用费;二、驳回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计6900元,由被告天津市河北区佳实泰雕塑工艺品加工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7-10 |
2 | -- | (2023)津0104民初398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 | --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P某某将坐落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3号院内房屋(123.46平方米)腾空交给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P某某向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7月1日起至实际腾房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按照每日每平方米0.6元计算);三、驳回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计4900元,由被告P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15 |
3 | 劳动争议 | (2021)津0104民初1724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4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津0106民初7877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海亮天意贸易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1-30 |
5 | 劳动争议 | (2021)津0104民初1008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L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0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津0111民初7780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红桥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被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二轻带钢厂 | -- | 本案移送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05-12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津0104民初10593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8000 | 驳回原告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原告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9 |
8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津0116强清1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申请人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撤回对天津佳艺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更多 | 2020-09-28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津01民终3707号 | 上诉人 | - | 58000 | 一、撤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0)津0104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5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09-09 |
10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津0104民初1847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16000 | 一、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工程款58000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工程款58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付原告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迟延交付工程款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625元,由被告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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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排除妨害纠纷 | 天津海亮天意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22-08-25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排除妨害纠纷 | 天津海亮天意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22-06-02 | |
3 | 清算公告 | 强制清算 | 天津商庆皮革服装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7-13 | |
4 | 破产文书 | -- | 天津艺佳木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2-07 | |
5 | 破产文书 | -- | 天津金泓装饰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9-09-23 | |
6 | 破产文书 | -- | 天津艺佳木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9-02-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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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蒙参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3 | -- | -- | 第三人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4 | -- | -- | 其他 | 原告: 天津市隆庆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奥普铝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5 | -- | -- | 第三人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6 | -- | -- | 其他 | 原告: 天津市隆庆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奥普铝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7 | 公司解散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8 | 公司解散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9 | 劳动争议 | -- | 其他 |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23-08-09 | |
10 | 返还原物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23-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