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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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PJ05840461﹞登字﹝2023﹞第02230237号 | 登字 | 登字 | 2005-05-17 | 2035-05-16 |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 |
2 | ﹝吴税﹞许准字﹝2020﹞第﹝26﹞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0年01月07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0年01月07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0-01-0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3 | 苏行审环评﹝2020﹞50066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19-320509-33-03-668938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 2020-03-25 | 2099-12-31 |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
4 | ﹝吴税一﹞许变准字﹝2022﹞第﹝28﹞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2年01月17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2年01月17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2-01-2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 | |
5 | (ZZ05841047)公司变更﹝2019﹞第12310061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05-05-17 | 2035-05-16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无 | 准予通知书 | 彩钢夹芯板生产、金属制品、金属集装箱、金属门窗及钢带折件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简易活动房、钢结构、净化房、集装箱房屋、轻钢组合房安装、销售;钢结构工程;轻钢组合房工程;净化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属集装箱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9-12-04 | 2099-12-31 |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 |
7 | WJSP-100食许准字﹝2021﹞第07230125号 | 准予许可通知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08-13 | 2026-08-12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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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浙0225执38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 | 2023-04-10 |
2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民终8089号 | 被上诉人 | - | 1566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433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9 |
3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1)苏0509民初666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 | 816 | 一、被告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2020年11月2日工资119元。
一、被告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697元。
三、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2.5元,由被告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负担2.5元,被告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负担之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X某某,原告X某某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0-09-02 |
4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09民初53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 | 156650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33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6-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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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225民初7002号 | 原告 | 原告: 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象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1-09 | |
2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1)苏0509民初666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7-28 | |
3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0)苏05民终8089号 | 被上诉人 | -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8 | |
4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0)苏0509民初53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6-17 | |
5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0)苏0509民初53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吴江赛马钢架彩板制造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