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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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承接宜昌高铁新城迎客路土石方工程三标段内道路及道路边坡的土石方工程业务,施工地点位于龙泉镇跑马岗村、万家畈村,主要负责土地清表及土石方开挖,2023年4月在龙泉镇跑马岗村、万家畈村道路边坡开挖施工时,超过林地审批范围对周围林地进行了地面清表及开挖,毁坏林地面积6376.31平方米(折合9.56亩),林地类型为防护林,林种为乔木林,郁闭度0.7,毁坏林地现场未新建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2023年6月,当事人对毁坏的林地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进行恢复。2023年7月6日,龙泉镇农业农村发展局对案涉林地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更多 |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计82883.1元(计算方式:6376.31平方米/亩×10元/平方米+9.56亩×2000元/亩=82883.1元,大写:捌万贰仟捌佰捌拾叁元壹角整)。 ...更多 | -- |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07-20 | 夷综执罚决2023070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