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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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9-06 | 负责人变更 | 李晓明 | 王春山 |
2 | 2023-03-28 | 经营范围变更 |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起草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的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及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起草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妇幼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等工作。 |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起草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的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及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起草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妇幼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3 | 2021-07-16 | 企业名称变更 |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
4 | 2021-07-16 | 经营范围变更 | 监督管理风景区卫生、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农村卫生、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确保人民群众卫生安全。 |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起草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的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及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起草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妇幼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等工作。 |
5 | 2017-12-15 | 负责人变更 | 张海龙 | 李晓明 |
6 | 2016-08-09 | 注册资金变更 | 49万元 | 238.4万元 |
7 | 2015-12-28 | 企业名称变更 |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卫生局 |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