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1)豫1102民初3991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161595.73 | 被告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D某某欠款161595.73元;并从2021年2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该资金占用利息至该欠款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7641.96元,原告D某某负担4641.96元,被告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担3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31 |
2 | -- | (2021)豫11民终2149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21)豫1102民初2146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9-16 |
3 | -- | (2021)豫1102民初3090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215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名下的人民币存款215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25 |
4 | -- | (2021)豫1102民初3091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28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名下的人民币存款280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25 |
5 | -- | (2021)豫1102民初3088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20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名下的人民币存款200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25 |
6 | -- | (2021)豫1102执1333号 | 被执行人 | - | 250066.58 | 冻结被执行人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银行存款250066.58元。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本裁定立即执行。执行员L某某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谢涵洋 ...更多 | 2021-08-24 |
7 | 合同纠纷 | (2021)豫1102民初214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 | 驳回原告D某某的起诉。
本案免于交纳受理费,原告D某某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820.98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02 |
8 | -- | (2021)豫1102民初1703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G某某 被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 | 一、被告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N某某、原告G某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26891.08元;
二、驳回原告N某某、原告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9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担2300元,原告N某某、原告G某某负担1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8 |
9 | -- | (2021)豫11民终921号 | 被告 | - | 72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10元,予以免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01 |
10 | -- | (2020)豫1102民初482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Y某某,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 | -- | 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C某某各项损失共238173.43元;
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525元,由原告C某某承担75元,被告Y某某承担24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被告: 河南崛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 |
2 | 合同纠纷 | (2023)豫1102民初716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
3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豫1102民初716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2023-03-16 | |
4 | 合同纠纷 | (2022)豫11民终409号 | 其他 | - |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21 | |
5 | 合同纠纷 | (2021)豫1102民初3991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2021-11-26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豫1102民初482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Y某某,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漯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2021-03-09 | |
7 | 劳动争议 | (2019)豫1102民初1540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2019-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