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0)皖0827执130号 | 被执行人 | - | 528969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财产权528969元,或扣留、提取其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4-17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皖08民终2354号 | 上诉人 | - | 9466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266元,由望江县惠坤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276元,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89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25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皖0827民初537号 | 被告 | 原告: 望江县惠坤园艺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89071 | 一、被告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赔偿原告望江县惠坤园艺有限责任公司M某某损失489071元、鉴定费3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望江县惠坤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979元,由原告望江县惠坤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989元,由被告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89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25 |
4 | 合同纠纷 | (2018)皖0827民初1130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弘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局,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一、解除原告安徽弘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局、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望江县城市备用水源及原水管工程(原水输水管道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局、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安徽弘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0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225元,由被告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局、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20 |
5 | 其他 | (2018)皖08民终1349号 | 上诉人 | - | 15953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9158元,由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望江县供电公司负担15734元(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望江县供电公司预交15734元),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3424元(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交1270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7-20 |
6 | 其他 | (2018)皖0827民初279号 | 被告 | 原告: 安庆远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望江县供电公司,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939500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望江县城区路灯合同能源模式节能改造合同"成立;
二、被告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望江县供电公司按照约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给付原告安庆远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节能效益分享款项共计1119328.72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被告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望江县供电公司支付原告安庆远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利息共计95560.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被告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继续履行合同,向原告安庆远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节能效益分享款项,确认计算规则为:1162(路灯节电器数量)×0.95(亮灯率)×0.125(每盏灯每小时节电量)×路灯电价(按实时非居民电费价格计算)×11(平均亮灯时间)×365(全年亮灯天数)×75%(原告分享比例),其中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节能效益分享款项限于2019年1月31日前付清,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期间的节能效益分享款项限于2020年1月31日前付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9158元,由被告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望江县供电公司负担10079元,被告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907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19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望民一初字第01438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准许原告G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2196元,减半收取1098元,由原告G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04-13 |
8 | 其他 | (2016)皖0828行初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 ...更多 | 2016-04-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2023)皖0827民初6120号 | 其他 | -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2023-11-02 | |
2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3)皖0827民初5947号 | 其他 | -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2023-10-11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皖0827民初8682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2022-10-21 | |
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皖0827民初431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望江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7-20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皖0827民初7949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江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1-11 | |
6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皖0827民初6235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中之垒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徽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7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 其他 | -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