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正常 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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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1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5

裁判文书 1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0)鲁0826行初16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10000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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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2
合同纠纷
(2020)鲁08民终2043号
被上诉人
-
7141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941元,由上诉人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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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3
合同纠纷
(2019)鲁08民终1775号
被上诉人
-
714100
一、撤销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2018)鲁0826民初126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Y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941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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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4
合同纠纷
(2018)鲁0826民初2632号
被告
原告:
山东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微山县教育体育局
26120
驳回原告山东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53元退还原告山东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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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5
合同纠纷
(2018)鲁0826民初2633号
被告
原告:
山东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山县教育体育局
--
准许原告山东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微山县教育体育局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88元,由原告山东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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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
6
其他
(2018)鲁0891民初2589号
被告
原告:
山东经之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山县教育体育局
1440000
一、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经之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效益审计费用720000元; 二、微山县教育体育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经之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因720000元审计费用所产生的利息(以72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6年7月9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山东经之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00元,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山县教育体育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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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
7
合同纠纷
(2018)鲁08民辖终63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8-03-15
8
合同纠纷
(2017)鲁0826民初2345号
被告
原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微山县教育体育局
--
准予原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8873元,由原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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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9
其他
(2017)鲁民终1652号
上诉人
-
--
准许上诉人微山县教育体育局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7800元,减半收取33900元,由上诉人微山县教育体育局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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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8
10
买卖合同纠纷
(2017)鲁0826民初1804号
被告
原告:
D某某
被告:
微山县教育体育局,微山县韩庄镇第二中学,S某某
22228.1
一、被告微山县韩庄镇第二中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D某某货款22228.1元;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微山县教育体育局及被告S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6元,减半收取计178元,由被告微山县韩庄镇第二中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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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5

开庭公告 5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鲁0826民初1439号
被告
原告:
微山县昭阳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微山县人民法院
2024-06-05
2
合同纠纷
(2023)鲁0826民初3231号
被告
原告:
微山县顺发印刷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X某某,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微山县华文印刷有限公司
微山县人民法院
2023-12-13
3
合同纠纷
(2023)鲁0826民初2890号
被告
原告:
山东名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微山县人民法院
2023-11-23
4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被告
原告:
Z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济宁珠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微山县人民法院
2022-08-16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鲁08民初238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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