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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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0225执71号 | 其他 | - | -- | -- | 2023-09-27 |
2 | -- | (2023)湘0225民初62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L某某、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09-21 |
3 | 合同纠纷 | (2022)湘0225民初578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87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南雄森国际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22000元的冻结,解除对被申请人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48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0-25 |
4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2)湘0225执516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湘0225执5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0-20 |
5 | 其他 | (2022)湘0225执516号 | 被执行人 | - | 50650 | 一、冻结被执行人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或网络资金)50650元或冻结、查封、扣押、扣留、提取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公积金、不动产、车辆、保险、收入等)。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扣押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9-09 |
6 | 合同纠纷 | (2022)湘0225民初578号 | 被申请人 | - | 87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雄森国际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22000元,冻结被申请人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48000元,期限均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8-22 |
7 | 合同纠纷 | (2022)湘0225民初267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湖南雄森国际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T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855.56元,减半收取1427.7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T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4-25 |
8 | 合同纠纷 | (2022)湘0225民初53号 | 原告 | 原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142822 | 一、解除原告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罗
新发于2020年11月14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并限被告L某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搬离所租赁原告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门面;
二、限被告L某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所
欠原告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租金74800元(该租金已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按每月27209元支付房屋占用费至2022年2月22日,期后的房屋占用费按每月40813元计算至实际搬离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83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此款随上述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的,应在提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按本判决确定的诉讼费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收款单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101××××0181,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 ...更多 | 2022-02-22 |
9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湘0225民初904号 | 原告 | 原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 | 一、原告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位于炎陵县雄森国际假日酒店地下车库(-101)享有所有权;
二、驳回原告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Z某某负担,并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给付原告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17 |
10 | 合同纠纷 | (2022)湘0225执保44号 | 被申请人 | - | -- | 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按照以上法律规定,你(们)如需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请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造成损失由你(们)自行承担。
炎陵县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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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湘0225民初57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湖南雄森国际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2022-08-29 | |
2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湘0225民初53号 | 原告 | 原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2022-02-22 | |
3 | 物权纠纷 | (2021)湘0225民初904号 | 原告 | 原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2021-12-17 | |
4 | 物权纠纷 | (2021)湘0225民初904号 | 原告 | 原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2021-11-18 | |
5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0)湘0225民初124号 | 被告 | 原告: O某某,H某某 被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2020-06-08 | |
6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0)湘0225民初12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O某某 被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2020-04-24 |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8)粤01民终1392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10 | |
8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8)湘0225民初732号 | 原告 | 原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X某某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2018-08-22 | |
9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8)湘0225民初384号 | 原告 | 原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X某某 | 炎陵县人民法院 | 2018-07-03 | |
10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7)粤0105民初6319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诚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炎陵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昌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18-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