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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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4522786.74元 | 4522787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 2023-07-03 | 〔2022〕桂0312民初6239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25224.461元 | 225224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 2023-04-10 | 〔2022〕桂0312民初7730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2022)桂0108民初1110号 | --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2023-01-06 | 〔2022〕桂0108民初1110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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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23464 | (2024)桂0311执456号 |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2 | 69615 | (2024)桂0303执1168号 |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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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税)许准字﹝2020﹞第(3600)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延期缴纳税款非直接送达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2020-04-2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2 | (长税)许准字﹝2019﹞第(41281)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07-2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 | |
3 | (长税)许变准字﹝2021﹞第(235)号 | 《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直接送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1-07-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 | |
4 | 91450400MA5N4MQ63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变更登记 | 2020-11-27 | 2099-12-30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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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桂0311执保99号 | 其他 | - | -- | -- | 2023-05-24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0108执保874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2-04-2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0108执保552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2-03-09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7民终184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87元,由上诉人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2-23 |
5 | 合同纠纷 | (2021)桂1322民初168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T某某 被告: 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被告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7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702民初3520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智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98467 | 一、被告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智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20897.5元;
二、被告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智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6月15日的违约金共计52687.72元;之后的违约金即从2020年6月16日起,以货款1120897.5元为基数
,按违约行为发生时一年期LPR利率3.85%的1.5倍,即5.78%标准计付至上述货款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智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53190元;
四、被告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智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3482元;
五、驳回原告广西智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68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3684元,由被告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6 |
7 | 其他 | (2021)桂0405财保1号 | 被申请人 | - | 8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号为45×××39的中国建设银行梧州河西支行账户80万元资金,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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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桂0405民初15号 | 其他 | -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2-04-22 | |
2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桂0405民初1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T某某 被告: 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2-03-11 | |
3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桂1322民初168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T某某 被告: 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2021-11-3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702民初3520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智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南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