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0)内0602执保682号 | 申请人 | - | 180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神木市布袋壕生态恢复治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内存款18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从收到本裁定之日起计算,冻结期间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