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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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莫索湾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11 | -- | |
2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 | 2016-06-21 | 〔2015〕兵八民二初字第55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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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11 | 莫索湾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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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全部未履行 | 2015年兵八执字第00062号 | 2015-09-02 | (2015)兵八民二初字第55号民事调解书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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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900588 | (2023)新01执恢36号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0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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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作日期:2019-11-14;文书字轨:(玛税)许变更准字﹝2019﹞第(8424)号 | 国家税务总局玛纳斯县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准予变更最高开票限额 | 2019-11-1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玛纳斯县税务局 | |
2 | 2019第(8529) | 许受字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11-14 | 2099-12-31 | 玛纳斯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
3 | 2019第(8424) | 许变更准字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11-14 | 2099-12-31 | 玛纳斯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
4 | 2019第(8494) | 许准字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11-14 | 2099-12-31 | 玛纳斯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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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新0109执304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新0109执3049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限内,可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6-15 |
2 | 合同纠纷 | (2020)兵08执恢1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兵08执恢1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04 |
3 | 合同纠纷 | (2015)兵八执字第62-3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终结本院(2015)兵八民二初字第5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重新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2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新0104执58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于2016年5月4日作出的(2016)新0104民初205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7-21 |
5 | 其他 | (2017)新0104执585号 | 被执行人 | - | 80192.25 | 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80192.25元。(执行费1102.88元)
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如款额不足以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依法查封、扣押、变卖、拍卖被执行人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2-09 |
6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5)莫执字第132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终结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15)石民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重新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人可向本院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9-14 |
7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5)石民初字第0039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160594.16 | 一、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S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4年10月11日解除,原告为被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为被告原告S某某补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缴部分),具体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算为准;
三、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门诊医疗费及购买小腿支具、拐杖费用合计1161.36元;
四、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住院伙食补助费375元;
五、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6180元(2380元/月×11个月);
六、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4119.33元(51179元/年÷12个月×8个月);
七、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6768.5元(51179元/年÷12个月×18个月);
八、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19119元(2380元/月×10个月-2380元-2301元);
九、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护理费3232.33元;
十、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交通费800元;
十一、原告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告S某某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
送达费9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已预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5-14 |
8 | 其他 | (2014)乌中民二初字第149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物产新疆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电合硅业有限公司,倪根西,倪孟光,C某某 | 41449.57 | 准许原告浙江物产新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2899.15元(原告浙江物产新疆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41449.58元,由原告浙江物产新疆有限公司负担,其余41449.57元由本院退还原告浙江物产新疆有限公司。 ...更多 | 2014-12-15 |
9 | 其他 | (2014)石行审字第04号 | 被执行人 | - | 10000 | 准予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师环罚字(2013)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受理费50元,送达费90元(申请人已预付),由被执行人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 ...更多 | 2014-03-19 |
10 | 其他 | (2014)石行审字第04号 | 被执行人 | - | 10000 | 准予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师环罚字(2013)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受理费50元,送达费90元(申请人已预付),由被执行人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 ...更多 | 2014-03-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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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4)兵八民一终字第26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佑利煤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 2013-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