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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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大海工程款 6142355.56元及违约金;二、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大海停工造成的损失1857483.37元;3,本案件受理费68807.14元和鉴定费100000元由被申请人信阳怡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因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信阳怡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3-09 | 〔2022〕豫1502民初108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宁朝阳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宁朝阳偿还借款利息15万元。案件受理费5150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10-31 | 〔2022〕豫1502民初4783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郭海涛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郭海涛偿还借款利息15万元。案件受理费5150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10-31 | 〔2022〕豫1502民初4782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葛荣玉退还购房款16985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898.52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10-24 | 〔2022〕豫1502民初4613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解除原告秦继明、马世荣与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秦继明、马世荣已支付购房款63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4月28日按照全国银行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秦继明、马世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保全费4020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9-14 | 〔2020〕豫1502民初4406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解除原告张青青与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二、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青青退还购房款155333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8月22日按照年利率4.9%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三、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青青支付违约金337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37.09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8-30 | 〔2022〕豫1502民初4306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云鹏返还定金400000元。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8-12 | 〔2019〕豫1502民初6731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高文斌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其中400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5月26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其中100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7月7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结息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46万元)。
二、驳回原告高文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9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8-10 | 〔2022〕豫1502民初3161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张浩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广良偿还借款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21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广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张浩负担。 ...更多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7-18 | 〔2020〕豫1502民初5845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详见民事判决书 | --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7-18 | 〔2020〕豫1502民初5847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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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豫1503执恢52号 | 2024-01-09 | 民事调解书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1502执3544号 | 2023-11-21 | (2023)豫1502民初6863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1502执恢113号 | 2023-04-24 | (2019)豫1502执恢39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1502执944号 | 2023-03-09 | (2022)豫1502民初108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502执3650号 | 2022-10-31 | (2022)豫1502民初4783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502执3651号 | 2022-10-31 | (2022)豫1502民初4782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502执3579号 | 2022-10-24 | (2022)豫1502民初4613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502执3172号 | 2022-09-14 | (2020)豫1502民初4406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502执3016号 | 2022-08-30 | (2022)豫1502民初4306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1502执恢252号 | 2022-08-12 | (2019)豫1502民初6731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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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0000 | (2024)豫1503执恢52号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1-09 |
2 | 138126 | (2023)豫1502执3544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1-2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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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浉税)许准字﹝2022﹞第(1720)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8-1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浉河区税务局 | |
2 | 信房预售证第2020023号 | 琵琶园小区1#、2#楼预售许可审批 | 本中心于2020年1月20日受理你单位《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更多 | 2020-01-22 | 2099-12-31 | 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 | |
3 | (信浉税)许准字﹝2022﹞第(1711)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8-09 | 2022-08-09 |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浉河区税务局 | |
4 | 信房预售证第2020155号 | 琵琶园小区3#楼预售许可 | 本中心于2020年12月9日受理你单位《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更多 | 2020-12-10 | 2090-12-10 | 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 | |
5 | 411500400004947 | -- |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 | -- | -- | 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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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1502民初6863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136641.88 | 解除原告M某某与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退还原告M某某首付款133375元及利息(利息以133375元为基数,从2020年4月28日起至上述款项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4.9%计算)。
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M某某违约金3266.88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483.75元,由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0-24 |
2 | -- | (2023)豫1502民初601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 被告: 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W某某、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00元,由原告W某某、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09-2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豫1502民初1681号 | 被告 | 原告: 信阳天翼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中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2340312.28 | 一、被告河南中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信阳天翼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所欠商品砼货款1017527.08元及违约金305258.12元,对所欠货款1017527.08元按月利率15‰计付自2020年3月26日始至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南中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所欠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957.74元,减半收取6978.87元,由被告河南中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此费已由原告信阳天翼混凝土有限公司预交本院,由被告河南中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执行程序中将此6978.87元直接支付给原告信阳天翼混凝土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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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豫1502民初3998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7-04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豫1502民初4782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8-08 | |
3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1502民初461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Y某某 被告: 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8-02 | |
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1502民初460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8-02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1502民初430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7-19 | |
6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2)豫1502民初2124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L某某,L某某,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5-11 | |
7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豫15民终211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7 | |
8 | 其他 | (2021)豫1502民初95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W某某 被告: D某某,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Z某某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3-22 | |
9 | 合同纠纷 | (2020)豫15民终1128号 | 原告 | 原告: Z某某,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1 |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豫15民终1129号 | 原告 | 原告: 信阳怡信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