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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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皖1126民初625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凤阳县娄店学校 | 524114.52 | 一、被告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工程款524114.52元及利息(利息以524114.52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W某某对被告凤阳县娄店学校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91元,减半收取计4745.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125元,被告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担46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17 |
2 | 合同纠纷 | (2022)皖1126民初21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安徽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56470.31 | 一、被告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工程款556470.31元及利息(以556470.31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81元,由被告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2 |
3 | 合同纠纷 | (2022)皖1126民初281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安徽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7179.96 | 一、被告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F某某工程款147179.96元及利息(以147179.96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57元,由被告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2 |
4 | 合同纠纷 | (2022)皖1126民初20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安徽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4306.48 | 一、被告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工程款194306.48元及利息(以194306.48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29元,由被告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2 |
5 | 劳动争议 | (2021)皖1126民初739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 -- | 驳回原告F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F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07 |
6 | 其他 | (2021)皖1126执725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20 |
7 | 其他 | (2021)皖1126执724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19 |
8 | 合同纠纷 | (2021)皖1126执52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6-08 |
9 | 合同纠纷 | (2021)皖1126民初2469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谦谨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 -- | 准许原告安徽谦谨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安徽谦谨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5-20 |
10 | 其他 | (2021)皖11民终1060号 | 被上诉人 | - | 606000 | 准许X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860元,减半收取4930元,由X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3-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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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1126民初1712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2 | -- | (2024)皖1126民初171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安徽金诚营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3 | -- | (2024)皖1126民初872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2-26 | |
4 | -- | (2023)皖1126民初4167号 | 被告 | 原告: 滁州市冠宇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5 | -- | (2023)皖1126民初4167号 | 被告 | 原告: 滁州市冠宇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3-11-21 | |
6 | -- | (2023)皖1126民诉前调369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安徽金诚营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3-11-10 | |
7 | -- | (2023)皖1126民诉前调369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安徽金诚营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9-21 | |
8 | -- | (2023)皖1126民诉前调369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安徽金诚营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8-07 | |
9 | -- | (2023)皖1126民初4167号 | 被告 | 原告: 滁州市冠宇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8-03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3)皖1126民初256号 | 其他 | -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