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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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01-01至2016-12-3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 | 2020-05-29 | 金水税罚〔2020〕648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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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豫01民终1742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800.00元,由上诉人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24 |
2 | 其他 | (2020)豫0105民初20858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D某某 | 20000000 | 追加被告L某某为(2020)豫0105执3864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缴纳出资的20000000元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驳回原告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800元,由被告W某某、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20-11-17 |
3 | 合同纠纷 | (2020)豫0105执386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6-16 |
4 | 合同纠纷 | (2019)豫0105民初29857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被告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自2018年5月11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以3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0%计算,自2018年8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W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W某某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三、驳回原告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120元,由被告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9-12-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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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22)豫0191民初14941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8-23 | |
2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0)豫01民终17429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2 | |
3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0)豫01民终17429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2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豫0105民初29857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光彩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豢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9-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