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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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粤0281民初270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 被告: 乐昌市超伟环保环卫回收经营部 | -- | 驳回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7 |
2 | 合同纠纷 | (2018)粤0281民撤1号 | 被告 | 原告: 乐昌市北乡镇黄坌村小坑经济合作社 被告: D某某,L某某,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 | -- | 驳回原告乐昌市北乡镇黄坌村小坑经济合作社的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乐昌市北乡镇黄坌村小坑经济合作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24 |
3 | 其他 | (2017)粤02行终147号 | 被上诉人 | - | 50 | 一、撤销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203行初152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北府决[2016]03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和乐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乐府行复[2017]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三、限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被上诉人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1-24 |
4 | 其他 | (2017)粤0203行初1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乐昌市人民政府 | 10000 | 驳回原告L某某、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L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29 |
5 | 其他 | (2016)粤0281行初第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乐昌市人民政府 | 10000 | 一、确认被告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22日作出的(2016)北府决字第01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撤销被告乐昌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的乐府行复(2016)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行政行为。
三、责令被告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对涉案土地权属争议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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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粤0281民初270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 被告: 乐昌市超伟环保环卫回收经营部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0-07-22 | |
2 | 行政命令 | (2020)粤0203行初8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乐昌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4-16 | |
3 | 其他 | (2017)粤0203行初1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乐昌市人民政府,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第三人:王小剑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6-13 | |
4 | 其他 | (2017)粤0203行初1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乐昌市人民政府,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6-13 | |
5 | 其他 | (2017)粤0203行初1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乐昌市人民政府,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