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2023-07-13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2022-07-07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2021-07-15 | -- | |
4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勒流分局 | 2020-10-09 | -- | |
5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2020-10-09 | --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俊华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律师费5万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依欠款额500万元,从2013年9月27日起至清还欠款之日止,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之四倍超过年利率24%时,按年利率24%,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之四倍计算)。二、被告李伟流、关惠贞、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在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債务时,原告陈俊华有权以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軌流街道办事处勒流居委会勒流港集约工业开发区3-5、3-6号地(房地产权证号:5740732)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陈俊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8345.26元,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李伟流、关惠贞、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8-10-19 | 〔2018〕粤0606民初9133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カ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韩灼恒偿还借款本金550万元、律师费5万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依欠款额550万元,从2013年9月9日起至清还欠款之日止,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之四倍超过年利率24%时,按年利率24%,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之四倍计算)。二、被告李伟流、关惠贞、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在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时,原告韩灼恒有权以被告关惠贞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南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中路丽苑人家1-5号商铺(房地产权证号:3981182、3988183、398184、3981185、3981186)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的价款在500万元的债权范围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韩灼恒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4903.24元,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李伟流、关惠贞、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8-10-19 | 〔2018〕粤0606民初9139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7-07-11 | 〔2017〕粤0606执7837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13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4-02-07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7-07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4-02-07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15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4-02-07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4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0-10-09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4-02-07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粤0606执7837号 | 2017-07-11 |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779号民事判决书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3194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粘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百俐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31411.75 | 一、被告佛山市粘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2331411.7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2331411.75元为本金从2019年3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740.06元,减半收取计12870.03元(本院已准许原告缓交),由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负担400元,由被告佛山市粘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负担12470.03元,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被告佛山市粘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述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全部义务。逾期未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或本院移送,将依法对义务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人员成为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和被列入失信名单等信息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 ...更多 | 2022-01-27 |
2 | 保险纠纷 | (2021)粤06民终994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2550.04元,由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21 |
3 | 合同纠纷 | (2020)粤0605执3961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28 |
4 | 其他 | (2020)桂04执异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梧州聚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7-15 |
5 | 合同纠纷 | (2018)粤0606执1280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8)粤0606执12806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H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1-13 |
6 | 合同纠纷 | (2019)粤06民终8681号 | 上诉人 | - | 91269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81.72元,由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9-30 |
7 | 合同纠纷 | (2019)粤0606执异628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C某某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复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08-19 |
8 | 合同纠纷 | (2019)粤0606执异621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L某某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复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08-12 |
9 | 合同纠纷 | (2016)粤0605民初241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广东欧盟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欧亚美卫浴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 | 95357146.23 | 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借款本金44740000元、利息931633.68元、罚息3922509.9元、复利91268.97元,以及从2017年3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44740000元按年利率8.372%计付罚息,以应付未付利息931633.68元按年利率8.372%计付复利予原告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如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未能履行上述第一项债务,原告有权以被告L某某所有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文华路19号(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号),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文华路19号之一(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号)等两处房地产在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被告广东欧盟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欧亚美卫浴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超出上述判项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282115.9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均已预交),由各被告按判决主文确定的承担方式负担,并应于支付上述款项同期迳付原告,本院不另收退。管辖权异议费100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29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粤0606民初913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5050000 | 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C某某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律师费5万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依欠款额500万元,从2013年9月27日起至清还欠款之日止,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之四倍超过年利率24%时,按年利率24%,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之四倍计算);
二、被告L某某、G某某、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在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时,原告C某某有权以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勒流居委会勒流港集约工业开发区3-5、3-6号地(房地产权证号:57××32)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8345.26元,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2022)粤06民终14103号 | 被上诉人 | -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8 | |
2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2)粤06民终498号 | 被上诉人 | -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3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3194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粘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百俐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2-01-13 | |
4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3194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粘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百俐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1-12-27 | |
5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30707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鸿顺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1-12-17 | |
6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31944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粘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百俐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1-12-09 | |
7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0)粤0605民初31361号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杰益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欧亚美旅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广东欧盟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欧亚美卫浴建材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7-06 | |
8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0)粤0605民初31361号案号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杰益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欧亚美旅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广东欧盟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欧亚美卫浴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铝建材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3-12 | |
9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0)粤0606民初26678号 | 其他 | 原告: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 被告: 佛山市百俐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粘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12-02 | |
10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20)粤0606民初23663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澳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