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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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422 | (2024)京0118执1935号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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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京0118民初478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000 | 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X某某隐形车衣损失二千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X某某已预交),由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29 |
2 | 其他 | (2022)京0118民初731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7 | 被告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二千八百九十八点七元。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原告L某某已预交),由被告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2-12-13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京0118民初604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000 | 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赔偿X某某维修损坏车衣的财产损失二千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X某某已预交),由北京静态交通密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给付X某某)。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