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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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1 |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2-09-02 |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01 |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7-19 |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2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7-19 |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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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水保许可﹝2022﹞2好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决定 | 准予行政许可 | 2022-02-28 | 2027-02-28 | 五常市水务局 | |
2 | 91230184571942691Q | 营业执照 | 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物业管理服务。 | 2020-07-09 | 2099-12-31 |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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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黑1182执139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1-12-24 |
2 | 合同纠纷 | (2021)黑1182民初878号 | 被告 | 原告: 黑龙江五大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B某某,C某某,五常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0000 | 一、被告B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黑龙江五大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000元并支付利息(该利息计算截止2021年4月25日为1836.75元,利息的给付按合同约定计算到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五常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02元由被告B某某、C某某和五常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 ...更多 | 2021-06-09 |
3 | 其他 | (2020)黑0184行审54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申请执行人五常市人民防空收费站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 2020-08-21 |
4 | 其他 | (2020)黑0184行审13号 | 被执行人 | - | 533666.16 | 不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五常市人民防空收费站对被执行人五常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的责令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安置费533666.16元的行政行为。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1-1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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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Z某某,五常市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