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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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5-17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6-07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16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08-05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4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4-06-13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7-15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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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5)深南法沙民初字第110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富利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保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 | 一、确认原告深圳市富利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保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于2013年3月30日签订的《武汉黄冈职院热水节能改造项目合作协议》终止;
二、被告深圳保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深圳市富利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并自2013年7月1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987.06元、公告费人民币390元,由被告深圳保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5-08-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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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深圳保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5-12-0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深圳保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5-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