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19)皖1225民初403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C某某,L某某,C某某,安徽世纪丰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702933.34 | 一、被告C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Y某某40万元,支付利息302933.34元(利息从2017年4月13日算到2019年3月31日止,以后利息另计)合计702933.34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对被告C某某和安徽世纪丰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28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323元被告C某某、L某某负担53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合同纠纷 | (2019)皖1225民初403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C某某,L某某,安徽世纪丰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C某某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2019-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