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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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 | 2020-04-22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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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4)济高新区民初字第1076号 | 原告 | 原告: 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被告: S某某 | -- | 确认原被告双方自2006年3月至2008年2月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6-30 |
2 | 劳动争议 | (2014)济高新区民初字第1070号 | 原告 | 原告: 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被告: W某某 | -- | 确认原被告双方自2000年1月至2005年7月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6-30 |
3 | 合同纠纷 | (2014)济高新区商初字第200号 | 被告 | - | 707100 | 一、被告(反诉原告)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支付所欠原告(反诉被告)泰安市卡特兰园绿化设计施工中心承包费707100元,并限被告(反诉原告)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要求原告(反诉被告)泰安市卡特兰园绿化设计施工中心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泰安市卡特兰园绿化设计施工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087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0354元,合计2122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1-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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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22 | |
2 | 健康权纠纷 | (2022)鲁0891民初1112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5-30 | |
3 | 健康权纠纷 | (2022)鲁0891民初1112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5-17 | |
4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鲁0891民初1112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5-12 | |
5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2022)鲁0891民初98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