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凤翔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长三角华东
曾建军
91330825MA7ETY6E6C
7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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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宝塔路46号聚宝古街S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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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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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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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当事人龙游凤翔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小南海镇周红坂村江心洲实施了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小南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30日,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计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贰佰贰拾捌元整(¥152228.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龙游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营业部(户名:龙游农商银行,账号:9231*********000124)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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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计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贰佰贰拾捌元整(¥152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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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28
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2023-07-31
衢龙小南海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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