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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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鄂0602民初3558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W某某,邓XX,何XX,H某某,高XX,王XX,张XX | 54041747.88 | 一、被告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湖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00000元,支付利息4041747.88元(截至2021年6月21日),借款本息合计29041747.88元,并继续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25000000元基数,自2021年6月22日起至借款债务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405%计算)。二、原告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涉案被告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负债务所提供的位于襄阳市高新区××路××幢××幢的不动产抵押物[房产证号:襄阳市房权证房权证樊城区字第0×**阳市房权证房权证樊城区字第0×**、号:襄阳国用(2014)第3××1号],在最高额25000000元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其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追偿。三、被告W某某对被告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案中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湖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对被告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五、驳回原告湖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邓XX、H某某、高XX、何XX、王XX、张XX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00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92008元,原告湖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预交,由被告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被告W某某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市万山支行,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56。上诉人也可以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给本院或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费。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12-15 |
2 | 合同纠纷 | (2021)鄂0691执45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申请执行人C某某与被执行人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襄阳双益达物流有限公司、襄阳天利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H某某、H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6-28 |
3 | 合同纠纷 | (2021)鄂0691执353号 | 被执行人 | - | 5294300 | 冻结、扣划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X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Z某某、Y某某、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294300元银行存款,扣留收益或查封、扣押同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4-20 |
4 | 合同纠纷 | (2020)鄂0691民初125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襄阳双益达物流有限公司,襄阳天利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H某某,H某某,L某某,H某某,H某某 | 7550704 | 一、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C某某借款本金2071050元、利息3408604元,以及自2020年4月12日起,以本金207105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襄阳双益达物流有限公司、襄阳天利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H某某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襄阳双益达物流有限公司、襄阳天利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H某某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H某某追偿;
三、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230元,减半收取计25115元,由被告H某某、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襄阳双益达物流有限公司、襄阳天利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H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17×××56 ...更多 | 2020-09-02 |
5 | 合同纠纷 | (2020)鄂0691民初802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被告: 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席齐强,W某某,H某某,何方晨,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文孝,Y某某,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4373179.3 | 一、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4395818.92元,本金罚息61541.46元,合计4457360.38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5日起,以本金4395818.9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的罚息;
二、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Z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Y某某以其与Z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为限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X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5520000元的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Z某某、Y某某、X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460元,减半收取计21230元,由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X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Z某某、Y某某、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56。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费。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7-23 |
6 | 合同纠纷 | (2019)鄂0691执107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襄阳坤缘汽车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7-05 |
7 | 其他 | (2019)鄂0691执1077号 | 被执行人 | - | 9400000 |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H某某、X某某、X某某、W某某、襄阳方晨机械公司、襄阳坤缘汽车公司940万元银行存款、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6-18 |
8 | 其他 | (2019)鄂06民辖终7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1-08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鄂民申3802号 | 被告 | - | -- | 驳回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8-12-07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鄂06民终1956号 | 被告 | - | -- | -- | 2018-07-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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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合同纠纷 | H某某,H某某,L某某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9 | |
2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3-01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H某某、X某某、X某某、W某某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4-28 | |
4 | 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L某某、H某某、Z某某、襄阳市天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安航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4-19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H某某、X某某、X某某、W某某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12-16 | |
6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L某某、H某某、Z某某、襄阳市天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安航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9-06 | |
7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L某某、H某某、Z某某、襄阳市天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安航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9-06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湖北安航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4-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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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H某某,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Z某某,D某某,G某某 |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 2021-12-15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被告: 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Y某某,X某某,H某某,襄阳市方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Z某某,W某某,湖北长远融资担保公司,H某某 | 湖北省襄阳市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6-01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被告: 湖北长远融资担保公司,X某某,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H某某,襄阳市方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Z某某,W某某,Y某某,H某某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1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鄂0606民初33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Z某某,D某某,湖北安航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L某某,襄阳东风合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S某某,襄阳市中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H某某,L某某,襄阳市天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6-20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8)鄂0691民初933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技术产业支行 被告: X某某,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X某某,W某某,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3-19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技术产业支行 被告: X某某,W某某,襄阳市方晨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H某某,X某某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3-19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襄阳坤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湖北安航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L某某,H某某,W某某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