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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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渝0108民初2464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8910 | 一、解除原告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签订的《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有限公司长安项目转让协议》;
二、被告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费38910元;
三、驳回原告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保全费2170元,共计7570元,由被告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3000元(此款由原告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垫付,被告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清);由原告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4570元(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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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渝0107民初52184号 | 被告 | 原告: 九龙坡区西彭勇顺家具厂 被告: 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2-01-18 | |
2 | 合同纠纷 | (2019)渝0108民初2464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19-12-24 | |
3 | 合同纠纷 | (2019)渝0108民初2464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19-12-10 | |
4 | 合同纠纷 | (2019)渝0108民初2464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19-12-09 | |
5 | 合同纠纷 | (2019)渝0108民初2464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祥源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优享智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19-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