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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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违法事实:你公司2018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后所得-6679621.82元,长期待摊费用已据实列支。你公司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2016年末的“长期待摊费用”累计余额18833635.39元,一次性计入2018年期间费用申报,纳税调整后,实际多列2018年期间费用17763218.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主席令第63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故该费用应予以调整,调整后,你公司2018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11083596.53元,弥补2013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亏损额8604764.29元后,你公司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478832.24元。你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你公司应补缴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619708.06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四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512号)第九条规定,追缴2018年度少缴的企业所得税619708.06元,并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人民币309854.03元。处罚决定: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619708.0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人民币309854.03元。 ...更多 | 309854 | 舟山市税务局 | 2021-03-29 | 舟税一稽罚〔202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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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72民初63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海事法院 | 2024-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