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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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云2627行初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广南县人民政府 | 10000 | 一、撤销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2日作出的莲政处【2019】4号《莲城镇政府关于W某某与D某某水沟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由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在60日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二、撤销广南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的广政复决字【2019】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3 |
2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0)云2627执32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执行(2020)云2627执329号案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6-29 |
3 | 其他 | (2020)云26行终2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L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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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无
正
文 ...更多 | 2020-03-20 |
4 | 其他 | (2019)云26民终1210号 | 被上诉人 | - | 235733 | 一、维持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2019)云2627民初30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五项,即:(二)由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Z某某因右眼受伤形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9643.05元。(三)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四)C某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五)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2019)云2627民初3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由H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Z某某因右眼受伤形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943.05元。
三、变更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2019)云2627民初3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由H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Z某某因右眼受伤形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4586.1元。
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836元,由Z某某承担2664元,由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担724元,由H某某承担144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36元,由Z某某承担2664元,由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担724元,由H某某承担144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9-11-29 |
5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云2627民初1648号 | 原告 | 原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 被告: H某某 | 23000 | 由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重复支付其危房改造补助款23000元。
案件受理费188元,由H某某负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更多 | 2019-08-27 |
6 | 其他 | (2019)云2627行初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广南县人民政府 | 10000 | 驳回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04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云2627民初3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H某某,C某某,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 | 39422.1 | 一、由H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Z某某因右眼受伤形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943.05元。
二、由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Z某某因右眼受伤形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9643.05元。
三、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C某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36元,由Z某某承担3388元,由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担724元,由H某某承担72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9-07-02 |
8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云2627民初16号 | 原告 | 原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 被告: H某某 | -- | 本案按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撤回起诉处理 | 2019-01-17 |
9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云2627民初1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 被告: L某某 | -- | 本案按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撤回起诉处理 | 2019-01-17 |
10 | 其他 | (2018)云26行终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1-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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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云南归田实业有限公司、X某某 | 广南县人民法院 | 2022-1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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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行政管理;行政复议 | (2018)云2627行初2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广南县人民政府 | 广南县人民法院 | 2019-07-16 | |
2 | 其他行政管理;行政复议 | (2019)云2627行初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广南县人民政府 | 广南县人民法院 | 2019-03-15 | |
3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云2627民初3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H某某,C某某,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 | 广南县人民法院 | 2019-03-12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H某某,Y某某,Y某某 被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Z某某,Y某某 | 广南县人民法院 | 2017-10-24 | |
5 | -- | (2015)广行初字第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 | 广南县人民法院 | 2015-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