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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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1民终2436号 | 被上诉人 | - | 153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76.00元,由河北广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8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125民初92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L某某 被告: 河北广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行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 | 370000 | 一、被告河北广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D某某、L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53793.96元。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行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被告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50元(缓交),由原告D某某、L某某负担3474元,被告河北广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37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河北省行唐县(邮政编码:050600,收件人:材料收转窗口,联系电话:0311-826××××9)。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未交也未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12-18 |
3 | 其他 | (2020)冀0125财保14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6000000 | 解除冻结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名下银行存款600万元整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M某某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之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4-16 |
4 | 其他 | (2020)冀0125财保14号 | 被申请人 | - | 160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00万元整或其他等值财产、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名下银行存款600万元整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M某某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之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更多 | 2020-04-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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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2020-06-04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125民初927号 | 被告 | -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2020-06-04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冀0125民初218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Z某某,H某某,D某某 被告: 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2017-12-25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冀0125民初218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Z某某,H某某,D某某 被告: 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2017-12-21 |